成语:

烈女不更二夫

拼音:

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

解释:

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
出处:

元·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
简拼:

lnbgef

字数:

六字成语

用法:
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女性

简意:

烈女不嫁二夫

例子:

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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